由于各地道路电子眼增添过快,从今年2月开始,我公司陆续收到因客户闯红灯、超速而带来的“电子眼”违法通知书。据了解,交通违法通知单是不可能立即送达的,往往是租车者退车离开后,通知单才姗姗来到。 由于这些违法通知书要么找不到主,要么客户逃避责任,拒绝支持罚款;在找不到交通违法当事人的情况下,罚单只能由租车行买单。 据交警介绍,目前,非现场处理的红灯电子警察处罚单,由于要调取数据库资料,一般要15天乃至一个月才能送达当事人,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一些麻烦。 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,预防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违反交通法规,被电子警察查获而逃避责任的现象,我公司将于每次客户退车时收取“交通罚款预留金”1000元。在归还车辆30天后,如未有交通违法记录,我们会即时将此款汇入承租方帐上。 客户也可根据每次租车的车牌号及使用时间,自行查询是否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。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子警察处罚点查询方式如下: 查询电话:028—68188888(报车号,车主) 网址:www.cdjg.gov.cn(成都市内) / #(成都市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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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罚款预留金的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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